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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K8凯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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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06:42:44

宜宾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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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受杜海洋市长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就宜宾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以及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高标准抓好《宜宾市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扎实的审计整改成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市政府主动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重要参考,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在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向各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意见时进行逐项明确,各项问题均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利用和标本兼治。

  (一)高位推动,强化统筹部署。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把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深抓实,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积极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和《宜宾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管理办法》,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定期研究、定期交办、定期督促,协调推动民生等重要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以坚定决心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以硬核举措加快审计整改进程,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形成。

  (二)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地。完善《宜宾市审计整改分级分类负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分管市领导督促整改责任。市政府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和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被审计单位评先评优、资金安排、薪酬奖励的重要参考。审计机关分季度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靶向攻坚存量问题,推动整改事项逐一销号;针对殡葬、义务教育营养餐等民生领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果。

  (三)健全机制,凝聚整改合力。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作为监督重点和重要案源,定期向审计机关反馈移送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印发《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审计局协调协作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国资等部门日常监督重点,强化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审计机关配合市人大对9个部门(单位)、国有企业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确保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四)创新方式,提升整改质效。聚焦审计整改效率提升,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宜宾市审计整改管理平台,在全省率先探索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整改信息实时交互和全流程线上管理,实现整改要求“一键下达”、进展情况“一网可见”、整改结果“一清二楚”,以数据赋能提升审计整改督促和风险预警的及时性、精准性。针对审计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探索构建全面覆盖、数据准确、动态更新的审计整改台账管理体系,全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定期销号清零。印发《宜宾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指引》,为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等六大领域196项常见问题类型的审计整改工作,提供全面专业的操作参考,靶向破解“屡审屡犯”顽疾。

  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6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6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整改期限60天)的24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整改期限1年)的8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持续整改(整改期限5年)的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均未到整改期限,各责任部门(单位)已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7.45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71项。

  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建章立制、开展绩效评估等方式落实整改,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整改金额2094.56万元。

  1.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14个单位存量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单位)全面清理存量资金,上缴国库1464.56万元。二是针对住房基金长期闲置的问题。2个单位已安排394.86万元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三是针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及时处置的问题。1个单位及时退付或上缴35个已完工项目专项基金600.94万元,并督促相关单位对34个未完成验收项目限期提交情况说明。四是针对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1个单位将218.74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五是针对未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的问题。督促3个单位全面清理涉企保证金,并将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还。

  2.预算编制、执行及绩效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年度项目预算未参考上年预算执行率进行合理调整的问题。印发《关于加强2026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事前绩效评估等工作的通知》,将上一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各预算单位2026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二是针对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印发《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和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要求将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督促2个单位将6289.11万元项目移交费纳入预算管理。三是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的问题。督促15个单位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支付资金4393万元,收回资金870.15万元,并将4246.59万元结余资金上缴财政统筹使用。四是针对部分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或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督促12个单位细化完善预算一体化平台中项目绩效目标的指标性质、指标值等要素,并加强绩效指标审核评估。

  3.转移支付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上级转移支付分解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扎实做细资金分配前期谋划和调研,提升专项转移支付分解下达的科学性、时效性。二是针对市本级转移支付指标超期下达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明确支付指标,确保按规定及时下达。三是针对个别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指标下达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全面梳理市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下达情况,通过完善对账机制、规范基础管理工作等措施,进一步区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使用范围和管控要求。

  4个部门(单位)积极整改预决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固定资产管理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整改金额125.53万元。

  1.预决算编制执行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预决算编制执行不够准确的问题。2个单位将2024年预算执行评估结果作为2025年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切实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精准度。2个单位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大费用报销审核力度,规范科目核算和财务管理。二是针对超预算支出费用的问题。3个单位加强预算论证,规范预算编制,严控费用支出。三是针对非税收入及存量资金清缴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通过修订《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执收程序。四是针对以拨作支,脱离财政监管的问题。1个单位及时支付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学生、大众人群健康教育干预工作。

  2.执行严肃财经纪律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方面。一是针对费用支出不规范的问题。4个单位修订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加大费用报销审核力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二是针对执行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制定《关于违规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专家费整改方案》,清退无依据发放的专家费。三是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落实“先申报,后聘用”要求,及时申请编外人员控制数,完善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并清退非必要岗位人员。

  3.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方面。一是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2个单位分别修订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资产购置、登记等要求,并对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房屋资产开展清理,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1个单位将三辆已报废公务用车移出固定资产账,确保账实相符。二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及时开展资产盘点工作,完善台账信息,规范资产出借等使用审批程序,及时上缴违规收取的租金。三是针对固定资产效能发挥不够的问题。1个单位成立资产清理小组分类制定处置计划,盘活3处闲置房产。

  4.资金绩效发挥不佳方面。一是针对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4个单位强化绩效管理,定期督促项目进度,加快推进已终止项目的结算支付。二是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4个单位全面清理往来款项,上缴财政955.55万元。三是针对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1个单位开展动态绩效监控,加大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论证和调整力度,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

  5.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方面。一是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动态跟踪项目执行进度,强化保证金退还及时性和规范性;1个单位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规范合同支付审批相关流程。二是针对部分经济业务合同推进缓慢的问题。1个单位加快完工项目结算审核进度,并及时清理上缴履约保证金。三是针对会计基础管理薄弱,财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3个单位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学习,及时对错记的培训费、差旅费等账目进行调整。

  6.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方面。3个单位修订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办法,强化对代理机构、投标单位等的审核把关,确保招采工作程序合规、资料齐全。

  1.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电子信息产业协同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相关经开区管委会通过重新编制规划方案、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等方式落实整改。一是针对产业规划不够合理,发展成果不够理想的问题。对照控制性详规重新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推动规划范围、产业定位、主导产业等方面衔接融合,并聚焦食品制造等三大产业集群,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针对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积极履行出资人义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动态监管机制,并督促相关国有企业完善公司章程,做实项目、资金的核查和投后管理。三是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完善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的制度,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退还涉企保证金250万元。四是针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印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增设监察审计工作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督促个别企业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并收回欠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2.医院建设项目2024年度跟踪审计整改方面。相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落实整改。一是针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积极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00万元,支付中小企业账款44.57万元。二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重新核算项目成本,并调整账务;签订代建合同补充协议,修正代建服务费计算基数;按规定补缴印花税13.8万元。三是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k8凯发天生赢家题。印发招标、合同、技术等方面的内控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建设各环节的管理要求,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1.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相关县(区)通过建章立制、清理整顿、强化监管等方式落实整改,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整改金额626.61万元,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不合理问题。印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三年总体规划(2025-2027)》,健全校舍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拟建项目库,对123个拟建项目实行入库动态管理,保障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印发《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明确资金分配依据、分配方式、分配原则;优先安排39万元资金用于2所校舍维修加固和水电改造,加快1所中学宿舍排危工程建设并及时投入使用,确保兜住基本办学底线。二是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完成学校设备设施清查摸底,统筹调剂闲置资产;上缴结余资金222.21万元。三是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质量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印发《教育和体育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2项制度,全面规范学校采购管理和项目招投标;开展学校采购项目专项清理,废除违规合同;督促2所学校完成挡土墙、车棚重建和租赁住房消防改造验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审计整改方面。相关县(区)通过优化规划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快项目推进等方式落实整改,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整改金额1.5亿元。一是针对建设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完成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限建区调整。二是针对个别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启动问题图斑信息的修正程序,并将通过自筹资金、整合项目等方式,在适宜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补建;加快新坝水库渠道工程的建设进度,预计2028年8月全部完工。三是针对项目建设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等4项制度,细化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优化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组织方式,有效控制成本;将3.3公里灌渠整治未完成部分,调整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规划,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四是针对管护利用不到位的问题。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工作的办法》,通过复耕、补建等方式分类处置新增“非农化”等问题;调整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方案,按计划完成禁建区图斑调出和补建工作;建立农田灌溉设施使用现状管理台账并维修改造20座损毁提灌站,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五是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业主单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1.37亿元工程款拨付至施工单位。

  3.民政部门民生实事推进及相关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审计整改方面。市本级和部分县(区)通过建章立制、清产核资等方式落实整改,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整改金额160.67万元。一是针对养老服务资源利用不佳的问题。市、县(区)民政部门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有力提升6个县(区)2024年改造的6个敬老院床位使用率;2个县(区)建立健全老年助餐服务管理制度,调整和适老化改造助餐点13个。二是针对困难群体救助补助发放不够精准的问题。修订《宜宾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机制》,每月比对和动态更新“两项补贴”名单,并将25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三是针对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高效的问题。印发《宜宾市养老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资金申领、支付、核算等管理,督促4个县(区)消化结存补助资金、追回和结算资金144.14万元,并开展关停敬老院清产核资和结存补助资金处置工作。

  4.科技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落实整改。一是针对管理制度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积极完善资金分配下达、预算绩效等方面制度;通过完善专家库、建立开放共享激励引导机制等方式,强化科技项目管理和科研设备共享;督促相关企业退回前期违规获取的补助资金,并指导相关县(区)完成创新券申报和16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数据审核,取消部分数据不实企业入库评价资格。二是针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印发《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4项制度,规范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环节,推动到期一年以上的7个项目重新开展验收,1个项目予以撤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清理项目经费,收回12.98万元错误列支、结余资金。三是针对科技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宜宾市科研项目库”,并将89个项目入库管理,保障中、省资金分配下达的精准性、及时性。

  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方面。相关企业通过优化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式落实整改,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整改金额22.07亿元。一是针对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国企改革“瘦身健体”任务,制定改革专项方案,分步注销职能重合的子公司;建立完善招投标法规库,规范保证金缴纳标准和内部招采程序;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方式和渠道开展工资支付和专户管理;督促子公司制定扬尘治理管理等3项制度,并组织风险排查、建立风险源台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落地落实。二是针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印发《经营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计划制定和子公司投资项目选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核查等程序;会同县(区)政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投资协议,确保投资项目程序合规、资料齐备;及时制定矿山项目改善方案,协调推进运输道路建设,推动相关项目一体化管理和投资风险防控。三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指导子公司印发《招选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工程招投标、验收、支付等流程,并完成项目资料编制和竣工结算、验收等工作。四是k8凯发天生赢家针对部分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修订《内部资金拆借管理办法》《借款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确保内部资金拆借等审批流程清晰合规。五是针对财务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出台《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健全风控体系,并全面清理下属企业贸易业务行为,扎实开展合规性审查,及时暂停不合规业务;督促下属企业建立融资资金使用专项台账,规范资金用途,严控财务风险。

  1.城乡融合发展中心镇土地利用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相关县(区)通过完善制度机制等方式落实整改。一是针对土地出让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宜宾市2024年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及时将超城镇开发边界出让地块纳入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范畴,并持续完善程序,确保土地出让合法合规。二是针对用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大用地项目的审核和监管力度,分别通过撤销项目、完善审批程序、扣减有偿退出面积等方式,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土地进行分类处置。三是针对违规占用农用地的问题。积极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和占地手续,拆除或搬迁违规占地项目。四是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摸底和风险排查,并进一步加大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查审核力度。五是针对乡村振兴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的问题。部分国有企业通过细化发展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营销推广、执行降本增效策略等举措,实现子公司利润同比增长32%。

  2.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市县联动力度,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推进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金额502.9万元。一是针对资源环境相关决策落实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精准核算宜宾市2024年应急减排基数,印发《宜宾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指导力度。二是针对未全面完成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问题。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上下联动,共抓大气环境整治,高质量完成2024年PM2.5目标任务,实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名前进26名。三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与修护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大企业实际产能核查,严把企业排污信息申报真实性关口;完善排污许可核发流程,将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并及时调减相关企业的排污许可量。相关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增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大幅下降;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9户村民的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四是针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绩效发挥未达预期的问题。建立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机制,促进闲置和结余资金盘活利用;建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加大项目入库审核和项目建设进度管控力度,推动6个项目完成资金支付。

  3.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方面。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通过专题研究、印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等方式落实整改。一是针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不佳,部分指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严控矿山数量,加快推进矿业权注销和出让工作,强化矿业权整合,确保总体规划实施成效提升。二是针对审批把关不严,个别建设工程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强化规划许可审批管理,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核减超建商业面积并调整建筑设计方案。三是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积极加大供管力度,严格核查已供地块延期交付原因,并积极督促加快配建、代建工程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进度;规范土地收储程序,实现供地全流程动态监管,杜绝未入库先出让问题发生。四是针对矿山修复治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督促相关矿山企业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加快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缴存、建立基金管理账户等方式,高效推动生态修复任务完成。五是针对土地整治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推进缓慢,产出指标较低的问题。积极督促已竣工项目完成结算和备案入库,实施阶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未实施项目限期撤销,实现产出指标有力提升。

  全面梳理2024年7月以来全市审计发现并移送的125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处理落实情况,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处理落实76件,正在调查处理49件,共117人被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7人,组织诫勉等其他处理70人。

  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在各方协同推进下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对照高质量整改要求,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审计整改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个别被审计单位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缺乏必要措施或存在畏难情绪、过关心态。二是跨部门、跨层级整改协同不足。个别需要多部门、多县(区)共同整改的难点问题,未形成有效的责任共担、信息共享、整改共促机制,整改质量不高等现象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短板、精准发力,在加大未完成整改问题跟踪核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按时间表推进整改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整改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十二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谋划、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有效发挥审计整改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理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服务基层治理需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拧紧责任链条,强化整改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宜宾市审计整改分级分类负责管理办法》,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聚焦时间跨度长、整改难度大、涉及利益群体多的“硬骨头”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健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线索移交、措施互补、成果共享、结果运用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探索制定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动真格”。

  (三)强化风险预警,提升系统治理效能。坚持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实际,把提出审计建议和优化审计整改举措当做课题来研究,深入研究发现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提出有价值、可落实、管长远的审计整改建议,推动破除体制障碍、打通机制梗阻、弥补制度漏洞,真正做到对症下药、系统施治。聚焦上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全市中心工作、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和重要民生实事等四个方面,常态化开展大模型分析和风险预警,推动审计整改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从“问题纠治”向“系统治理”转变,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积极作用,力争实现“审计一个单位、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审计力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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