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官网入口凯发官网入口根据区管委会工作部署,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主岛给水、排水(雨水)防涝、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于2023年5月12日经区管委会批准实施(见附件1),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批后公布(见附件2),欢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实施。
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主岛给水、排水(雨水)防涝、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的通知
2、平潭综合实验区主岛给水、排水(雨水)防涝、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公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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